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
关于颁发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师范专业奖学、非师范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吉首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经各班民主推荐、综合测评,学院审定、审批,学生工作部决定对获得师范专业奖学金(一、二等)、非师范专业奖学金(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及单项奖的5403名学生进行奖励和表彰。
希望获奖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将刻苦钻研、积极探索的学习精神发扬下去;全体学生要以获奖者为榜样,努力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栋梁。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