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吉首大学2007年度校级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省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吉首大学2007年度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2007年度省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的标准依据《吉首大学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办法》执行。
2.省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依据省里标准执行。
1.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1%,每学院从上报的学生中推荐一名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
2.各学院从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社团干部或优秀寝室长中推荐一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3.各学院最多推荐二个先进班级参评校级先进班集体,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各学院可推荐申报省级先进班集体一个。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和推荐工作,严格把关,及时将评选推荐结果公示。
2.相关推荐审批表从学工部网站上下载,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先进班集体一式两份;
3.省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一式三份(请在gov.hnedu.cn主页上点击“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附申报综合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三份(综合材料请用A4型纸打印,标题用2号宋体字,正文用5号仿宋体字,文内小标题用5号黑体字)。
4.凡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标兵、十佳学生会主席、十佳班长、十佳寝室长和十佳班集体的须在推荐材料中注明。
5.请各学院于4月14日以前报送学工部尚久老师处(张家界校区各院由校区学工办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