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舍自管会”)是在学工部直接领导下,由宿管中心指导的学生团体组织,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和服务监督等工作。宿舍自管会接受学工部宿管中心与学院辅导员双重管理,由宿舍片区管理员与驻宿舍辅导员具体指导开展工作。
一、组织机构
宿舍自管会以楼栋学生数200:1比例配备委员,以楼栋为单位设自管分会,分会对宿管中心片区管理员负责;各楼栋分会设轮值
栋长
一人,从委员中产生,每月或两周一次轮替,对本栋宿舍自管分会全权负责,主持宿舍自管会日常工作;轮值
栋长
协助各栋片区管理员与驻宿舍辅导员负责本栋宿舍日常工作,各栋自管委员会委员接受轮值
栋长
工作安排,并对其负责。
宿舍自管会委员由各学院从相关楼栋住宿学生中推荐,一般从现任的学院学生会干部、班干部中推荐产生,任期至少一年。
二、工作职责
宿舍自管会通过对宿舍内学生纪律、卫生、安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通过收集各栋学生的意见及建议,监督管理员和保洁人员工作,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水平及提高服务质量。
1、贯彻执行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日常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协助宿管中心片区管理员和驻宿舍辅导员开展工作。
2、按要求参加宿管中心会议,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工作任务;制定本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传达上级文件与通知精神。
3、每周对本栋宿舍进行卫生检查,每月不定期对本栋宿舍进行抽查,整理汇总检查数据,及时予以公布。
4、策划并组织实施宿舍文明督查与文化建设各项活动,对宿舍各种不文明现象予以督查制止,及时宣传宿舍中发生的好人好事与不良现象。
5、定期走访宿舍,了解和收集同学们关于宿舍管理相关的情况,及时向片区管理员反映意见、建议,并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6、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对宿舍内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及楼道内的应急灯进行排查;对宿舍内的非法传销、经商、饲养动物等活动进行督查;对私换寝室、私换床位等现象进行检查监督。
7、轮值栋长负责当值期间本栋宿舍一应事宜的组织协调,并协助片区管理员做好数据汇总与上报工作。
8、完成学工部与学院安排的其他与学生宿舍相关的工作。
三、考核与奖励
1、宿管中心每学期根据所有成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结合片区管理员意见进行定性考核,按在岗总人数30%评出“优秀”,一学年内两次考核结论为优秀的,评为年度“优秀学生干部”。
2、学工部每年为自管会划出单独评定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指标,给获奖者予表彰与奖励;
3、宿管中心每学期给予自管会成员相应的工作补贴。
四、本办法解释权属学生工作部,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工作部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