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分标准与奖惩暂行办法
为营造整洁、美观、有序的学生宿舍住宿环境,帮助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要求及奖惩办法如下:
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无塑料袋等杂物,无积水,无泥土,无痰迹,无明显灰尘(特别是床底下、墙角、门后、桌下);桌面(书架)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脚踩痕迹等。一处不达标扣3分,达到5处及以上扣30分。
门上、墙上不乱写、乱画、乱贴、乱挂衣服,无脚印、无积尘;玻璃干净,各处无蜘蛛网。一处不达标扣3分,达到5处及以上扣30分。
被褥叠放整齐,枕巾、床单平整、干净,床上无杂物。一处不达标扣3分,达到4处及以上扣20分。
宿舍内空气清新,无异味;热水瓶、牙刷杯、牙刷、牙膏、鞋子、脸盆、毛巾、箱子、提包等摆(挂)放整齐。一处不达标扣3分,达到4处及以上扣20分。
学工部宿管中心组织每周检查一次宿舍卫生情况(检查时间提前通知),对各宿舍进行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规定时间内宿舍无故锁门的视为拒检,2次拒检记不合格1次)。每周评出优秀宿舍和不合格宿舍,在各宿舍楼栋和校园LED屏予以公告,特别优秀的和特别差的宿舍,还将拍成照片在LED屏予以展示。
1、奖励:每学期末宿管中心根据每周卫生检查结果评选出10%-20%的“优秀卫生宿舍”,给予表彰,并通报到学院给予综合测评加分,在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2、处罚: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宿管中心将及时通报到学院给予警示并扣减相应综合测评分。一学期内累计3次(含3次)以上评为不合格的宿舍,宿管中心将对宿舍成员做以下处置:
(1)报学院和学工部资助中心,取消当年各项奖、助、补资格,已经评定为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追回已发放款项,不予发放剩余部分,由学院转评其他同学(学院仍上报的,资助中心直接取消相关学生受助资格);
(2)报学院,在选拔学生干部、入党推优等评优评先工作中予以一票否决;
(3)由学院将相应处罚文件装入学籍档案,宿管中心将处理信息录入网络“大学生信用档案”系统。
3、在学院自行组织的宿舍卫生检查评为不合格的,可报学工部做同等处置。
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