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切实推进我校学生工作的创新开展、科学发展,根据《吉首大学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和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吉大党发【2016】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拟进行2020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1、通过考核,全面检查在岗专职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客观公正评价专职辅导员的德、能、勤、绩、廉,为个人晋升、聘任、奖惩、辞退等提供切实可靠的依据。
2、通过考核,充分调动专职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达到奖勤罚懒、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龙先琼 王 绯
成 员:张兰芳 王 艳 龙 斌 欧阳大文 吴志祥
刘昌茂 宋政余 廖 浩 张建喜 毛政伟
谈宗凡 王江生 陈敏灵及各学院党委书记
考核分吉首校区和张家界校区同时进行,考核办公室分别设在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和张家界校区学工办。
三、考核对象
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的全校在岗专职辅导员。在试用期内的新进辅导员,进行定性年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主要从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其他临时性任务等方面予以考核。
五、考核程序
1、根据辅导员职责和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分学生测评、学院测评、学校测评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其权重分别为25%、20%、55%,总分100分。
2、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1)2021年1月4日-2020年1月10日,各学院召开辅导员述职会议或其他形式,对辅导员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填写《吉首大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学院用表)。
(2)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4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通过易班平台对辅导员的工作对象(所带年级或班级学生的80%以上)进行线上测评,填写《吉首大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统计出每位辅导员的得分。
(3)2021年1月15日(暂定),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测评。听取各学院辅导员述职,根据平时工作记录的情况对辅导员测评,填写《吉首大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学校用表),并将测评结果反馈各学院。
(4)2021年1月15日,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等次建议名单后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公示考核结果。
(5)2021年1月16日-18日,各学院被考核人统一按考核结果填写《吉首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吉首校区报学生工作部米热老师处,张家界校区报张家界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陈丰丰老师处。
六、等级评定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比例的辅导员名额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30%。
七、其它事项
1. 参加辅导员技能大赛:
参加学校举办的辅导员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在总分基础上给予1、0.7、0.5的加分;
2.学生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在学年考核总分中酌情扣减1—3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取消当年度评优秀的资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定为基本称职。
(1)受到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或受治安管理处罚的;
(2)全年旷工累计达3天或年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达10次的;
(3)经常在工作时间办私事,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4)工作中出现失误,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5)违反纪律,受到1次通报批评的;
(6)组织观念差,纪律松懈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廉政建设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8)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会议、培训、活动的(未参加辅导员素质拓展活动的不能评为优秀)。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
(1)受到行政记过、党内记过以上处分的;
(2)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十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
(3)危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利用职务在评奖、评优、资助等工作索、拿、卡、要,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5)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的;
(6)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恶劣,服务对象意见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7)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廉达不到本职工作要求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
(9)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5. 考核结果的使用:
(1) 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2) 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奖惩、职务晋升及年终奖发放的依据。
(3) 若年度考核等级为不称职者即调离辅导员岗位。
附件1:吉首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
附件2:吉首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测评表(学校用表)
附件3:吉首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测评表(学院用表)
附件4:吉首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31日
吉首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测评表
(学生用表 占25%)
注意事项 |
“A”表示很满意 “B”表示比较满意 “C”表示一般 “D”表示不满意 *评价原则:客观、公正、准确 *学生不署名 |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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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年级或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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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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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总分*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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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关心、爱护、体贴学生,工作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富有创新精神。 |
[A] [B] [C]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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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能力强,善于听取学生意见并及时加以改正或改进,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和效果,语言表达能力强,能够及时、准确传达与学生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和会议精神。 |
[A] [B] [C]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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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辅导员能定期和不定期结合实际情况亲临一线指导学生开展政治与时事教育,每学期指导主题班会,其中与学风建设、学习方法、就业指导等相关主题班会至少1次,效果明显。 |
[A] [B] [C]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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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常深入学生寝室、教室,主动询问、了解、收集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引导、解决,并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
[A] [B] [C]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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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学生干部任用、评优、评奖、申贷、助学、违纪处分、推荐入党等工作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
[A] [B] [C]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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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极开展文明修身教育,重视“优秀班集体”创建和“先进团支部”创建;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重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A] [B] [C]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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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视班团建设,班团干部队伍选拔公开、公平、公正,经常培训指导班团干部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院和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 |
[A] [B] [C]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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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所带年级或班级学风正,迟到、旷课、补考人次低,课堂出勤率高,违反校纪校规人数低。 |
[A] [B] [C]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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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积极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并开展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注重对学生的职业规划、设计及全程就业指导,就业信息传递准确,就业推荐认真负责。 |
[A] [B] [C]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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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重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模式,有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的相关办法。 |
[A] [B] [C]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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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学院组织学生测评,辅导员应回避自己所带年级或班级的学生测评组织工作。
2.在统计得分时,“A”、“B”、“C”、“D”分别为10、9、8、6分,总分以所占比例计。
3.最后得分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吉首大学专职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测评表
(学校用表 占55%)
注意事项 |
“A”表示很满意 “B”表示比较满意 “C”表示一般 “D”表示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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