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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学资[2012]02号
各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瑞优助学金”评选办法》的要求,经本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吉首大学“瑞优助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审定,学校决定胡晓云等20名同学为吉首大学2012年第二届“瑞优助学金” 获得者。名单如下:
化学与化工学院:胡晓云 骆小梅 邓爱友 邓 武 许小彤
李新慧 张 涛 房惠芳 许文秀 廖术河
商学院: 张回香 燕丽艳 周 瑶 罗喜凤 何佳佳
候维维 张 俊 欧慧婷 李梦娴 陈 婷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上一条:关于颁发2008届毕业生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师范专业奖学金、 下一条:关于评选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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