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3日 20:17  点击:[]

各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落实国家和学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也是每年的常规工作。现将本年度的家困生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吉首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办法。

二、完成时间

  2021年9月30日前,民族预科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和其他高校的七类学生信息汇总交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可推迟到开学后的第二周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学生填写的家困生认定申请表不需要加盖任何公章,学院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出示民政部门、政府、街道等证明材料;

2.各班必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全程参与;湖南省地方公费定向师范生、公费医学生等实行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中第一次参评国家奖助学金,有此专业的学院要将资助政策传达给每一个学生知晓;

3.在教育部下发的七类学生名单,包含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孤儿、残疾学生、特困救助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不需出示其它证明材料,直接可认定为相应困难类别。如果学生提供了七类之一的纸质材料,但在下发的名单没有的,学院班级可按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4.注意原始材料的管理及存档,对放弃家困生认定的学生及班级评议记录原件至少保存到学生毕业后;

5.上交“学院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同时将家困生认定情况导入“湖南学生资助系统里”。

四、其它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进行抽查和互查;

 2.学生工作部在认定工作结束后,公布全校家困生认定结果。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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