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香港“精进基金有限公司”发起了的 “精进基金捐助大学生计划”,旨在为一些具有潜质的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2008年,“精进基金捐助大学生计划”在我校资助名额为2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制度。
4、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合格(提交高考成绩及录取通知书)。
5、优先给予合乎标准而又未获得任何国家或私人捐助的学生。
1、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为组长的学院评比小组,对本院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比审核,按分配的名额等额评出本院今年的“精进基金捐助大学生计划”候选人,并在全院进行公示;
2、2008年10月8日下午5点前,各学院将材料一并交学工部(张家界校区由张家界校区学工办统一收交学工部);
3、2008年10月9日-2008年10月15日,学工部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申诉。如无异议,即向“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上报名单。
1、整个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必须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评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该奖项与光彩助学金、荣昌贫困生奋斗奖、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等属同一系列奖学金(见《吉首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各学院在评审中应区别不同层次,相互衔接,避免重复。
3、申请者所需资料:审批表一式两份(可在学工部网上下载)、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录取通知书及学院推荐信。
4、各学院并将2007年度“精进基金捐助大学生计划”资助的学生的年度考核情况在2008年9月28日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