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申请审批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11日 16:19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寒暑假期间需滞留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严格审批学生假期滞留在学校住宿的申请,各学院应动员、劝导学生放假后尽快离校。需要办理留校的学生,必须在放假前填写《学生假期滞留学校住宿申请及安全承诺书》并在学院、学校学工部办好相关手续。放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不得在宿舍留存,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2、学生留校住宿申请理由必须填写详细,辅导员必须与留校学生家长及相关人员联系确认其留校理由是否属实,并征得家长同意,申请理由不属实、家长不同意的不予审批,学院需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学院应安排专人值班,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负责。

3、学生宿舍7月15日24点断电,除整个假期留校学生由学工部统一安排住宿外,其他学生必须离开宿舍;8月26日8:00学生宿舍开始正常供电。放假期间,宿舍楼封楼断水断电,因故需推迟离校、中途回校、提前返校的学生,不予办理留校住宿手续,不予安排在宿舍住宿

5、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要求签订安全承诺书,拒绝签订安全承诺书的不予办理留校住宿手续。

6、各学院务必对本院留校学生情况做好统计,填入《2018年暑假留校住宿学生名册》,于7月9日17点前以学院为单位,连同学生个人提交的《学生假期滞留学校住宿申请及安全承诺书》,汇总交学工部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工作部

2018年7月2日

学生假期滞留学校住宿申请及安全承诺书

申请人

性别

学院

班级

联系电话

住宿时间

所住楼栋及寝室

为加强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吉首大学学生假期管理办法》,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向学院、学校学工部提出申请,并承诺做到:

1、本人留校一事已经告知家长并得到家长许可。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和自身形象。

3、服从管理,节约用水,爱护公物,讲究卫生,按时作息,晚上1030前返回寝室住宿,如离开吉首市,按规定向学院请假。

4、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不带外来人员回寝室住宿,不私接电源和违章使用电器,不在寝室内煮饭菜,不在床上点蜡烛,以确保消防安全。

5、不下河洗澡,不参与任何非法组织活动,不参与任何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6、留校住宿期间,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在住宿场所内外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与学校无关。

7、因故需中途退宿,按规定到学工部、所在学院办理手续。

8、本申请书(承诺书)一式三份,申请人、学院各持一份,一份交学工部办理住宿手续。

申请人: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电话:

辅导员签名:学院领导签名:

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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