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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吉首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条例》,经各班民主推荐、综合测评,学院审定、审批,学生工作部决定对2020-2021学年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精神文明等奖励的8123名学生进行奖励和表彰(具体名单见附件)。
学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表彰2021年“金瑞优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任倩等16名专职辅导员岗位调整、分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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