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周剑波等8名辅导员职级的通知

2017年07月03日 11:40  点击:[]

关于认定周剑波8名辅导员职级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吉首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设置和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吉大党发[2016]19号),经个人申报、学生工作部评审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对周剑波等8名专职学生辅导员职级予以认定,起始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具体名单附后。

附:2017年专职辅导员职级认定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

                      2017年7月3日

附表:

2017年专职辅导员职级认定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学院

认定职级

1

周剑波

音乐舞蹈学院

一级

2

丁晓岚

医学院

二级

3

黄绍泓

美术学院

二级

4

文兰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三级

5

刘畅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三级

6

张程

医学院

三级

7

唐艳霞

国际教育学院

三级

8

任志君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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