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周剑波等8名辅导员职级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吉首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设置和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吉大党发[2016]19号),经个人申报、学生工作部评审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对周剑波等8名专职学生辅导员职级予以认定,起始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具体名单附后。
附:2017年专职辅导员职级认定情况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
2017年7月3日
附表:
2017年专职辅导员职级认定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认定职级 |
1 |
周剑波 |
音乐舞蹈学院 |
一级 |
2 |
丁晓岚 |
医学院 |
二级 |
3 |
黄绍泓 |
美术学院 |
二级 |
4 |
文兰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三级 |
5 |
刘畅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三级 |
6 |
张程 |
医学院 |
三级 |
7 |
唐艳霞 |
国际教育学院 |
三级 |
8 |
任志君 |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