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学生留校住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24日 09:28  点击:[]

关于做好寒假学生留校住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现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对寒假学生留校住宿与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思想工作。寒假是学生完成一年的学习后与家人团聚的重要时节,也是总结一年的学习成长经验、调整身心谋划新年的重要休整期。学校不提倡学生寒假留校,各学院应督促学生放假后尽快离校,确有科研、学习和协助学校相关工作等需要留校的,必须按照“学生申请、家长同意、学院审批、学校审批”工作流程进行登记和审批。在学生安全管理上坚持“学生自我管理”和“所属学院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现有条件尽量为留校住宿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申请留校住宿的学生原则上必须身心健康,符合申请条件;学院在正式放假后三天内全面清查学生宿舍。

二、严格审批把关。需要办理留校的学生,必须在放假前填写好《学生假期滞留学校住宿申请及安全承诺书》,并在学院、学工部办好相关手续;申请理由必须填写详细,辅导员必须与留校学生家长及相关人员联系确认其留校理由是否属实,并征得家长同意,申请理由不属实、家长不同意的不予审批;学院需严格审核把关,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研究生由导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学院务必对本院留校学生情况做好统计,填入《2020年寒假留校住宿学生名册》,于1月5日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连同学生个人提交的《学生假期滞留学校住宿申请及安全承诺书》,汇总交学工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加强管理服务。假期留校学生由学工部统一安排住宿,万厦物业公司进行宿舍安全管理与服务,后勤处、图书馆等部门为学生提供生活、学习等服务;学院必须在放假前召开留校住宿学生安全管理会议;学院制定好假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预案,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服务;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生贵重物品自行保管,不得在宿舍留存,如有遗失,责任自负;学生宿舍1月13日24点断电,2月10日8:00学生宿舍开始正常供电;放假期间,未安排住宿的宿舍楼封楼断水断电,因故需推迟离校、中途回校、提前返校的学生,不予办理留校住宿手续。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23日

 学生假期滞留学校住宿申请及安全承诺书

申请人

性别

学院

班级

联系电话

事由

住宿时间

所住楼栋及寝室

 

 

 

 

 

 

为加强假期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吉首大学学生假期管理办法》,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向学院、学校学工部提出申请,并承诺做到:

1、本人留校一事已经告知家长并得到家长许可。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和自身形象。

3、服从管理,节约用水,爱护公物,讲究卫生,按时作息,晚上10:30前返回寝室住宿,如离开吉首市,按规定向学院请假。

4、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不带外来人员回寝室住宿,不私接电源和违章使用电器,不在寝室内煮饭菜,不在床上点蜡烛,以确保消防安全。

5、不下河洗澡,不参与任何非法组织活动,不参与任何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6、留校住宿期间,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在住宿场所内外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与学校无关。

7、因故需中途退宿,按规定到学工部、所在学院办理手续。

8、本申请书(承诺书)一式三份,申请人、学院各持一份,一份交学工部办理住宿手续。

申请人: 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

(研究生)导师签名: (本科生)辅导员签名:

学院领导签名:

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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