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提高广大辅导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专业水平,促进我校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工委《关于举办全省第二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湘教工委[2013]13号)文件要求,决定举办吉首大学第二届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全面提升辅导员队伍素质,陶冶职业情操,强化敬业精神,增长履行职责、服务学生的业务技能,选拔辅导员参加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
二、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技能大赛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决定成立吉首大学首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 游 俊 肖湘愚
副组长: 李克纲 龙先琼 王 绯 田国祥
成 员: 王先述 朱芳烈 陆升合 戴林富 唐新平
吴恒忠 蒋 林 田筱鸿 周华忠 熊文斌 肖 松 王晓彤 尚道文 各学院总支书记(副书记)
2、比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学工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具体负责本院辅导员的参赛培训、组织工作。
三、参赛人员及时间安排
1、由人事处和学工部核定的全校各学院全体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含雇员制辅导员)
2、比赛时间:
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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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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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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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测试和微博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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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8: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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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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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班情熟知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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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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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楼多媒体教室
分两场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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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与展示、谈心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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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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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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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赛内容、方式: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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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测试和微博写作
1、比赛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政策、理论、法规、制度等基本知识,包括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资助帮困、心理咨询、招生就业、党团工作、工作案例分析等方面内容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学生伤害处理办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相关政策法规等;二是应用文写作,包括工作总结、调查报告、请示、给家长的一封信、新闻稿等辅导员工作常用的写作文体;三是微博写作,根据统一命题撰写微博,综合考核辅导员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与技巧。
2、比赛方式。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时间90分钟。
3、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占个人总成绩的50%。
(二
)
班情熟知
1、比赛内容。参赛辅导员根据学生照片说出该生名字及学生的5项基本情况资料,考察辅导员对所带年级学生基本情况的把握程度。
2、比赛方式。由参赛选手提供本人所带100名学生的照片各一张(照片清晰,易识别)及基本情况资料(包括姓名、专业班级、政治面貌<党员、团员、群众>、担任职务、家庭住址<具体到市县>、寝室号码、家庭经济情况<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四个层次>、奖惩情况<何种奖惩,限校级以上>、学习情况<分优秀、良好、中等、困难四个层次>等九项基本信息),现场随机抽出五名学生的照片,参赛辅导员根据学生照片说出该学生的姓名及5项基本情况资料,时间90秒之内。
3、评分标准。满分100分,每个学生20分,说出名字计10分,每一项基本情况计2分。占个人总成绩的15%。
(
三
)
自我介绍展示与谈心谈话
1、比赛内容。(1)、自我介绍与展示:对自己的个人情况和特色工作进行介绍和展示,考察辅导员的综合素质,运用自身特长来解决和处理学生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效果。(2)、谈心谈话:辅导员根据题目要求,分别扮演“辅导员”和“学生”2种角色,以情景再现方式开展谈心谈话,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沟通技巧。
2、比赛方式。(1)自我介绍与展示:自我介绍和展示形式不限,展示所需器材及道具由辅导员自行准备。每人时间不超过3分钟。有关展示要与高校辅导员工作紧密相连,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深度,符合大学生的教育成长规律。
(2)谈心谈话:每名参赛选手在自我介绍与展示后,即进入谈心谈话比赛环节。每名参赛选手要分别以“辅导员”和“学生”角色两次参赛,赛前抽签决定谈话对象。谈话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组参赛选手提前10分钟随机抽取谈心谈话话题。
3、评分标准。
(1)自我介绍与展示评委根据选手表现评分,满分100分。占个人总成绩的10%。
(2)谈心谈话参赛选手以学生身份和辅导员身份答题分别占40分和60分,评委根据选手表现评分。占个人总成绩的25%。
七、比赛要求:
(一)各学院:
1、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本学院辅导员认真备战,指导和支持本院辅导员积极参赛,不断提高辅导员的学生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
2、各学院于4月7日前提交大赛办公室以下材料(电子文档及学院盖章签字的纸质文档各一份):
(1)参赛辅导员各所带100名学生的照片(所提供的照片,学生不能统一着装,服饰上不能有特殊标志。照片以“学校编码_辅导员序号_学生序号”格式命名,学校编码详见附件6;照片扩展名为jpg;照片大小在100KB-500KB之间)及相关信息(样表见附件2));
(2)学生基本情况资料包括:(姓名、专业班级、政治面貌<党员、团员、群众>、担任职务、家庭住址<具体到市县>、寝室号码、家庭经济情况<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贷款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四个层次>、奖惩情况<何种奖惩,限校级以上>、学习情况<分优秀、良好、中等、困难四个层次>、兴趣爱好等十项基本信息。)(以表格形式上报,具体格式见群共享)
(3)材料上报时间及地点:4月7日前上交;吉首校区交学工部222办公室石云锋老师,张家界校区交学工办全晨老师。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
校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将此作为进一步营造广大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契机,以赛促训,以赛促建,进一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学工部、团委制定大赛方案,规划大赛内容,具体组织比赛,负责阅卷及上报比赛结果等;人事处核定在岗参赛辅导员名单,组织辅导员的在职培训;宣传部积极宣传比赛内容、意义及优胜辅导员事迹;组织部拟定辅导员技能大赛党的基本理论和学校党建基本理论、题目。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分设获奖个人以及优秀指导老师奖。
1.按辅导员在三个竞赛单元的总成绩之和,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同时将作为2013年辅导员考核的重要依据,给予年度辅导员考核加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将在年度考核总分中分别加1分、0.7分、0.5分,学校给予奖励和表彰。
2.优秀指导奖:依据各学院辅导员在三项比赛的综合表现情况,评选出3个优秀指导老师,学校给予奖励和表彰。
3.参加湖南第二届高校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复赛、决赛获奖者,学校将参照《吉首大学教学奖励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附件1:
吉首大学第二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参赛学院编码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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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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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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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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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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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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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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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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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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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学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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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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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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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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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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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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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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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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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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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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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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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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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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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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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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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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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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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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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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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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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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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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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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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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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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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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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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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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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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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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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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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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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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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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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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