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1届
本、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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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根据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收的本年度毕业的本、专科生(含五年制高职)。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对本届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查,特别对“专本沟通”、留级、转学、更名、复学、转专业、“专升本”等生源异动情况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2、提交的毕业生资格审查材料,必须填写规范,内容准确,材料齐全。属于留级、更名、复学、转学、转专业、“专升本”、“专本沟通”等情况的毕业生,须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转学需提供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的转学批复文件),名单列入相应培养方式和学历层次的资格审查登记名册中的末尾,并请在“备注”栏内用汉字加以说明;更名的学生需提供户口复印件及当地派出所证明。
3、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库制作使用《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办公系统》。操作时注意:生源所在地必须准确到市州一级,外省生源也如此(直辖市的,要准确到区县级);师范生必须在数据库的“师范标志”一栏填写“1”。
4、2011届毕业生总数据已拷入《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办公系统》,操作人员可将休学、退学、转出、当兵等非2011届毕业生删除;登陆网址:222.240.197.80;登陆方式不变,登陆后系统默认方式为2010届毕业生,操作人员请手动修改为2011届毕业生,数据库即可更换为待审的2011届毕业生数据库。
5、认真填写数据库中各项信息并与毕业生本人核对无误后导出Excel格式,由院领导签字确认,然后上交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备今后核查。校中心统一进行审核时间为11月5日,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由中心通知各院集中查找其录取审批表。
联系人: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王锋老师;电话:0743-2161650。
吉首大学学工部
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