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系统培训
暨学生资助工作情况通报会上的讲话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刘桃初
2010年5月13日
今天,根据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省教育厅的安排,我们对高校资助中心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系统进行培训。同时,本学期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毕业生即将离校,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在这里也做一下强调。刚才,省开行的同志通报了去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情况,大家一定要认真整改,切实负起责任,确保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等会我们还将就入伍大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进行系统培训,请大家要认真学习,切实掌握操作程序。下面,我谈谈这两方面的工作情况并提几点要求。
一、高校毕业生服兵役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工作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高兵员征集质量,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和总参谋部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文件,对入伍大学生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社会各界对该政策反映热烈,学校和征兵部门也都高度重视。截至2010年4月底,共收到补偿申请2405人,金额3695万元,其中申请信息已经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为2302人,金额为3540万元。目前有关代偿的手续正在办理,资金尚未下达到我省。
由于2009年是开展此项工作的第一年,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全省各级兵役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开展督导检查,密切配合,做了大量艰苦而细致的工作,各校学生资助工作部门积极协调并认真收集、审核有关数据,最终审核通过预征入伍的有2300多人。去年预征工作做得较好的高校有:湖南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商学院、怀化学院、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工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长沙学院、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整体情况来看,去年预征工作落实基本到位,数据报送及时,但在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各高校对征兵代偿政策的宣传没有完全到每个毕业生,许多学生、家长不了解政策,造成申报周期过长,至今还有学生在申报。
二是学校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合作,各高校负责征兵代偿的部门不统一,预征领取表格时分散在武装部、学生处、团委各个部门,而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工作在学生资助中心。尤其是学生正式收到入伍通知书,要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手续时,申请表的收集集中在2010年元月,这段时间高校正在放寒假,学校负责办理的部门不统一,致使学生办理申请很不方便,有时还很难找到收表格的老师。
三是学校财务对学费的界定不明确,错把住宿费等计入学费范畴,在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的具体补偿金额把握不准,甚至有的高校由学生填多少就报多少,这些都给我们审核带来了一定困难。
四是部分学校审核数据存在应付的现象。一些学校认为此项政策针对的对象是毕业生,资金反正由国家拿,因此并没有认真对待这项工作。部分学校对学生申请表没有及时审核汇总报送,而是让学生直接将表送至我中心,而我们统计时以学校上报的汇总数据为准,有可能导致个别学生的代偿申请信息遗漏。
五是部分学校工作人员对政策没有认真阅读文件,对资金发放程序不清楚,没有将学生的代偿申请表复印留存。还有的工作人员对数据信息审核不严,报表中甚至出现了一个学生代偿24万元的现象。
今年,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预征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我结合今年的政策提几点要求。
1、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2010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宣传工作。省教育厅已经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各高校也要将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尽快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学工、教务、武装、就业、宣传、学生资助等部门参与的协调领导机构。要明确工作职责,学生资助中心主要负责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手续的办理。大家要充分认识在大学毕业生中征兵的重要意义,把入伍预征工作作为毕业生就业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广泛宣传政策,充分调动毕业生应征入伍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学生工作队伍特别是班主任、辅导员的作用,把工作做实做细。今年全国预征规模要达到15万人,我省要力争达到7000人,各高校预征报名的应应届毕业生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本校男性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要进一步争取动员更多优秀毕业生积极报名应征入伍,圆满完成预征各项工作。
2、要切实熟悉和掌握政策。今年国家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进行了微调,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省教育厅、省征兵办转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4号)文件,掌握有关政策。本周是教育部、国防部确定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周”,大家可以积极上网了解、咨询。今年要特别注意的是:自2010年开始,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各高校依托《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辅助做好预征工作。
3、要认真审核有关信息。一是认真审核学生申报条件。文件中明确,预征对象是指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不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之内。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并且今年网上预征报名仅面向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女生与在校生不参加预征。已完成学业能够提前毕业的翌年毕业班学生冬季征兵时在学校直接参加当地兵役机关组织的征兵报名,初定兵后凭补报校验码在网上进行补报名,补办相关预征及学费补偿代偿手续。二是认真审核学生个人信息。今年新开通的网上预征报名系统,通过调用学生学籍系统信息,有效地提高学生信息的准确度。各校学生资助中心主要是要协调学校财务部门核准学生的学费标准,一定要注意不要把住宿费、书籍费等纳入学费中来。同时,要认真核实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在审核时,各校资助中心要认真对比申请学生学费和贷款的金额,在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原则下,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
4、要严格按征兵的时间完成相应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征兵工作共有六个阶段。
(1)网上报名阶段: 6月15日前,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
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2)初检初审阶段: 6月底前,网上报名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3)复审应征阶段: 10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4)审批定兵阶段: 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5)补偿代偿阶段:2011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这里涉及高校的主要是三个阶段:组织报名、审核信息、补偿代偿,请大家一定要对照相应的时间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5、要认真做好入伍毕业大学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的培训工作。今天请大家来,一方面是解读政策,另一方面是系统培训。等会我们将详细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进行培训,尽管系统比较简单,容易操作,但大家都是第一次接触,其中有许多注意事项,请大家务必认真学习。会后,大家要向本校参加预征的学生讲解网上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认真指导学生如实填报有关信息。
二、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2010年,我们在省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教育厅高度重视下,切实落实资助政策,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取得顺利进展,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谐的因素,刚才,省开行通报的国家助学贷款违约情况,就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今天,全省各校学生资助工作部门都有同志在这里,借这个机会,我就当前的高校学生资助强调几点。
1、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进一步明确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职责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涉及到奖、贷、助、补、减等一系列资助政策,近年来,国家对学生资助工作高度重视,安排了大量资助经费,从我省总的教育支出情况来看,学生资助资金已经占到了财政教育预算经费的四分之一,省属本科高校的学生资助经费也将近占了财政拨款的五分之一,专科高职院所占的比例更高,因此,各校一定要加强管理,切实把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实到学生。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学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同时,建立专门的机构,安排得力的工作人员。资助政策面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对这个群体,如何把有限的资金合理安排给每个需要资助的学生,并综合利用资助政策加强对学生的管理,这是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职责。目前,有部分学校将资助工作进行分块管理,一方面造成资助经费没有有效利用,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最典型的就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与管理脱节,发放助学贷款的财务部门,而奖助学金的发放在学工部门,本来可以用奖助学金可以保证学费和生活费的仍然发放了助学贷款,在催还贷款工作中,财务部门平时与学生联系不紧密,辅导员的管理又由学工部门负责,造成学生违约时互相推诿,落实工作束手无策。因此,各校一定要将学生资助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切实理顺学生资助工作。
2、切实加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
自2007年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随着贷款发放的增多,贷后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毕业生马上要离校了,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毕业还款确认工作。在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组织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通过电话、网络等手段掌握毕业贷款学生的动态信息,加强对助学贷款本息的催收,检查是否有不良贷款情况。要及时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提前还款和展期还款手续。
根据开行提供的各学校的违约情况,这个结果可以说是令人非常震惊的,当然这其中有数据信息渠道不畅通、扣款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实际的违约情况要比这个好很多,但这也反映了我们学校与贷款银行和经办银行沟通还不够,工作主动性还不强。如果这个结果反映到社会上,不仅丑化了我们大学生的形象,贬低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也不利于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开展。因此,这次通报的高校务必要对照名单,将名单逐个分解到各个班级辅导员,要联系到违约学生,弄清违约原因,及时偿还所欠本息及罚息。这次没通报的,并不代表没有学生违约,因为这次通报的是违约一年以上的学生名单,对于其他暂时性违约的数据,还没有统计进来,因此,请所有贷款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贷后管理工作。对于这项工作职责是很明确的,就是我们学生资助中心的工作任务,我们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办法中也明确提出。在今年6月底,我们会对各校的违约情况进行复查,如果违约率还没有大幅度降低,我们将进行通报,违约率过高的高校还将暂停下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在加强对违约贷款学生进行催缴的同时,还要有针对性的加强诚信教育和讲解还款程序。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信用贷款,学生能否按期还贷,关键取决于借款学生的信用。我们以前主要关注助学贷款贷款的发放,现在有许多学生进入还款期,并且还出现了不少违约现象,加强诚信教育已是刻不容缓。一方面各高校要充分利用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大学生诚信教育读本》,认真做好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在学生毕业前集中开展诚信教育月活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信用知识的宣传,让学生知晓违约的严重后果,促使借款学生珍惜个人信用,按时还贷。在今年我们和开行的调查中,许多违约学生没有按时还款,大部分是不了解还贷程序、错过了还贷时间,因此,在毕业借款学生签订还贷协议时,一定要专门讲解还款程序和还款的注意事项,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正常回收以及控制贷款不良率。
3、认真做好今年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目前,许多学生都在咨询国家助学金的情况,这个文件正在省财政厅会签,下周文件就会印发,请各高校一是要给学生做好解释工作,二是要加强国家助学金资金管理,保证足额将奖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同时,要确保受资助的学生名单与上学期一致,如确属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学生的,要将变更原因及变更后的信息报给我们。据我们了解,部分市州所属高校的配套资金还存在没有落实的现象,这些高校要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的联系,要积极向市州政府反映情况,切实落实所负担的助学配套资金并及时发放给学生。
4、认真做好一些阶段性的和新部署的工作。高校目前阶段性的工作还有加强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整理国家助学贷款档案、对下学期需要贷款的学生要进行初步摸底。请大家一定要按照时间要求把这些工作做好。另外,高校还有几项新部署的学生资助工作。一是我们正在着手制定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如果省财政厅会签同意,也会在近期印发文件。二是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要采取系统申报的方式,学生的学费信息都要就读学校在网上确认,估计在6月份将会组织培训。三是对2007年和2008年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信息要全部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的系统,各高校必须对导入的信息进行逐一核对。
近几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出台,我们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还要树立服务意识,虽然工作量越来越大,但我相信我们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同志会想办法、也有能力把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