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

关于集中办理2011届毕业生

《报到证》的通知

各学院: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1届毕业生《报到证》集中办理工作已启动。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集中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1、办理时间:省中心规定我校统一办理时间为2011年6月7日;各学院收集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所需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2、联系方式:登陆网站222.240.197.80 联系人:王锋

电话:0743-2161650   登陆账号:10531  密码跟以往不变,如有问题可及时联系。

二、要求

(一)在统一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时,须提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学校统一式样回生源地的申请书等材料,各材料按就业协议书编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好。

(二)为保证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的准确性,在制作就业方案数据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入选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组织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教育厅等组织的“到村任职计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组织的“特岗计划”,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组织的“三支一扶”项目和团委系统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应按有关文件要求列入就业方案,在“扩展项一”中分别注明“选调生”、“到村任职计划”、“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还需在“扩展项五”中注明具体岗位名称或服务县市名称,“到村任职计划”、“特岗计划”、“西部计划”的单位性质填“50(国家基层项目)”, “选调生”、 “三支一扶”的单位性质填 “51(地方基层项目)”,就业状况均填“01(就业)”。

(2)毕业生与省直、中央在湘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就业方案可直接列到用人单位,即“单位名称”填入用人单位名称。

(3)毕业生与我省市州及其所辖县市区所属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单位名称”填写单位所在地市州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名称,用人单位名称填入“扩展项一”。

(4)毕业生在省外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不直接管理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的,“单位名称”填写户档管理机构名称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名称,用人单位名称填入“扩展项一”;若户档管理机构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地址不一致(即人户分离情况),用人单位名称则填入“扩展项五”。

(5)毕业生在省内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不直接管理人事档案、户籍关系的,委托省级人才机构管理的,“单位名称”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扩展项一”填写省级人才机构名称的全称;委托市州级及所辖县市区人才机构管理的,“单位名称”填写市州级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扩展项一”填写具体用人单位名称并括号注明为人事代理。

(6)为确保毕业时未就业毕业生能充分享受国家制定的就业优惠政策,以便他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进行自主择业,接受免费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和临时救助等相关服务,可将未申请要求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单位名称”填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名称;如毕业生申请其户、档关系委托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代管,单位名称填“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具体用人单位(指灵活就业)的,“扩展项一”填入具体用人单位名称。以上毕业生在择业期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随时免费办理改办手续;如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在湖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的报到证“单位名称”填写“湖南省三湘人才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备注栏标注“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毕业生档案、户口托管在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的报到证可开回生源地。

注意:所有毕业生都必须填上“毕业去向” 、“单位性质”和“就业状况”,此三项不得为空。

三、就业方案审核

就业方案审核:点击审核按钮→点击派遣审核→点击开始审核。若有错误,系统自动提示,各学院请按提示进行修改直至审核无误。

《报到证》集中办理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效性强,希望各学院严格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本通知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审批材料的填报工作,以确保毕业生如期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附:关于报送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有关材料的函(样式)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关于报送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名册及材料的函

(样式)

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根据《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关于办理2011届毕业生《报到证》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2011届已落实就业单位并需要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       名毕业生(其中本科生     名,专科生    名),未落实就业单位但需要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       名毕业生(其中本科生    名,专科生    名),共计     名毕业生(其中本科生    名,专科生    名)的名册及有关材料报上,请予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分管院领导签名: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的通知

下一条: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2011年首届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暨首期朋辈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