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认定郑惠杰等14名辅导员职级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吉首大学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设置和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吉大党发[2016]19号),经个人申报、学生工作部评审并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对郑惠杰等14名专职学生辅导员职级予以认定,起始时间为202071日,具体名单附后。

 

 

附:2020年专职辅导员职级认定情况一览表

2020年专职辅导员职级认定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拟认定职级

1

郑惠杰

外国语学院

1

2

宁小浩

软件学院

2

3

罗江华

民族预科教育学院

2

4

彭俊

化学化工学院

2

5

任志君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

6

张程

医学院

2

7

郭梦瑶

医学院

2

8

唐琪

商学院

2

9

汪亚云

音乐舞蹈学院

3

10

杜宏伟

体育科学学院

3

11

刘建新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3

12

唐剑

外国语学院

3

13

张晓阳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3

14

哈米拉提·买合木提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3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077

 


上一条:关于征集“吉首大学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典型工作案例的通知

下一条:吉首大学第七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奖名单公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