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学生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加强学生与学校主要领导的联系沟通,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学校决定设立“校长学生助理”岗,需要各学院推荐学生代表作为校长学生助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较全面,在思想、学习、言行等现实表现方面良好,热爱学校、关心学校,能积极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建言献策;
2、男女不限,以大二、大三年级学生为主,可以是党员、学生干部,也可以不是。
二、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推荐1人。
三、推荐时间
请于10月10日(周四)下午下班前报学工部学生事务中心米热老师(张家界校区报学工办陈丰丰老师)。附件:校长学生助理推荐信息表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