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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
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实施方案
吉首大学,长沙市、怀化市、湘西州教育局:
   为支持吉首大学、长沙、怀化、湘西州等地教育的发展,扶助贫困学生接受教育,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今年继续筹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在籍在读学生中思想品德好、成绩优良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对象必须是农村贫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学生,科平成绩达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孤儿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资金捐助计划由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审议,指标分配方案见附件1。
2.资助标准:贫困中小学生每生资助1000元,贫困大学生每生2000元。
二、操作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见附件2);
2.学校初评确定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县市教育局;
3.县市复核后(见附件3)报市州教育局;
4.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市州教育局和吉首大学联合审批后下拨助学金;
5.县市、学校组织发放,办好签领手续(见附件4),反馈受助学生情况。
6.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市州教育局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三、明确职责
1. 吉首大学和市州教育局负责提供捐赠证书和捐赠发票,落实资助对象,管理、发放助学金,跟踪调查资金落实和受助学生情况,提供救助金落实报告书和受助学生在校学习和表现情况,接受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对救助金发放的检查和审核。若有违规使用现象,负责将违规使用的助学金追缴退还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并取消有关单位下年度资助资格。
2.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负责筹措救助资金,负责与吉首大学和市州教育局检查助学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规范操作流程,切实加强管理。吉首大学和市州教育局认真细致地制定发放实施办法,建立管理机制和严密的工作程序。要规范申请、审查发放程序,保证资助名额分配、贫困生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搞个案处理,使之成为“阳光工程”。
2.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感恩教育。要加强对助学款发放实施工作的监督力度,吉首大学和市州教育局要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杜绝违纪行为。要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和积极进取精神。受到资助的学生要努力学习,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回报祖国。要注意收集受助学生思想表现和学业成绩等方面有显著进步的典型事例。
3.填表要求和上报时间。审批表和汇总名册要认真填写,贫困生信息要准确真实,贫困原因要详细,低保家庭及特殊困难学生要提供相关复印件和情况说明。学生汇总名册要与审批表内容一致、顺序一致,签字名册中的“签名”由学生本人签字(特殊情况需代签的签代签人姓名,注明与学生关系)。审批表、汇总名册于10月30日报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秘书处,助学金发放名册、发放有关资料及救助金落实报告书于11月30日报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想   
联系电话:0743-8262927  
附件:
1、2013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救助贫困家庭学生指标分配表
2、2013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救助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审批表
3、2013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汇总名册
4、2013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发放签字名册
              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
                        2013年8月20日
附件1:
2013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指标分配表
县  市
金额(万元)
人数(人)
合  计
134
吉首大学
20
100
长沙县开慧学校
5
50
怀化溆浦县
10
100
吉  首
7
70
泸  溪
8
80
凤  凰
7
70
花  垣
7
70
保  靖
7
70
古  丈
34
待定
永  顺
10
100
龙  山
11
110
州民中
4
40
州二民中
4
40
说明:长沙、怀化、古丈县的救助对象人数及救助标准由基金会与当地教育局商定。
附件2:
2013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 救助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学籍号
学校 年级
户口类别
联系
电话
家庭
住址
家庭
成员
学习成绩
班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学校或
乡镇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市吉湖
州  南
教  宋
育首祖
局  英
   助
审大学
核  基
意 金      见学会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湖南宋祖英基金会助学金2013年名额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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