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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5-2015年度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评审、复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条件
①吉首大学正式录取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②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时需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③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制度。
④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合格(每学年吉首大学需提交学业报告)
⑤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⑥资助将优先给予合乎标准而又未获得任何国家或个人捐助的学生。
2.评选或复审上报时间:2015年10月20日
3.上报材料
初评: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即可)、高考成绩单(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汇总表。同时,如学生父母有残疾证明、单亲、孤儿或其他贫困类证明,也一并附上。
复审:学生个人总结、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单、学院鉴定,已毕业的学生学院出具鉴定要包含学生就业等情况。
4.强调
①新生评审根据基金会评审原则,由学校推荐40名申请学生,基金会到学校面试,挑选出最终25名受助学生。
②取消资格学生
如有学生本年成绩不达标、有重大违纪现象学校认为需要取消资格,请预先将相关资料报给我们,待报基金确认是否需要取消受助资格后再安排具体工作。
确认取消资格学生,请每个学生推荐两名替补学生,基金会会安排对新生面试时一并与替补学生见面,并确认最终受助学生。
替补学生需提交:贫困证明、学年成绩单、申请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5. 2015-2016年度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初评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名额
1 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 3
2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
3 国际交流与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1
4 化学化工学院 3
5 历史与文化学院 1
6 旅游与管理工程学院 2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8 美术学院 2
9 软件服务外包学院 2
10 商学院 3
11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
12 数学与统计学院 2
13 体育科学学院 2
14 外国语学院 2
15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
16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2
17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3
18 医学院 3
19 音乐舞蹈学院 2
合计 40
         吉首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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