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首大学“校庆助学金”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吉首大学“南勋感恩奖学金”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吉首大学“德山助学金”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评审条件和程序,经本人申请,学院考察推荐,“校庆助学金”、“南勋感恩奖学金”、“德山助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审核后,确定周琼梅等145名同学为吉首大学2018-2019年度“校庆助学金”、“南勋感恩奖学金”、“德山助学金”获得者,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7日内向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743—8564024,邮箱397644334@qq.com。名单附后
吉首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