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年来,高校火灾事故频发,当前正值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时期,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吉首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吉大发[2018]3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309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下发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1、各学院通知学生务必在12月31日12:00前将放在宿舍走道、楼梯间的晒衣架、鞋柜、杂物等私人物品收回室内,学工部、保卫处将在12月31日下午对学生宿舍进行清查,对不配合的情况进行强制清理;
2、物业公司对所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通道进行清理,并在各个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出口粘贴醒目标志;
3、学生宿舍物业楼栋管理员协助各学院清理公共区域及消防安全通道物品,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摆放在公共区域和消防安全通道内的物品进行没收处理;
4、各学院对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按照《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吉首大学学生手册》《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吉首大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六款规定上报处分。
学生工作部
保卫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