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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晶,男,学号2018403308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2018级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一班学生。该生于2019123日晚上跟同学打架,并主动动手打同学,致同学受伤,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根据《吉首大学学生手册》中《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讨论,决定同意解除龙晶同学记过处分。

根据《吉首大学学生手册》中《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张鹏程,男学号:2018404351,音乐舞蹈学院2018级音乐学专业一班学生。20191224日晚学院辅导员在查寝过程中发现该同学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外住宿。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根据《吉首大学学生手册》中《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讨论,决定同意解除张鹏程同学记过处分。

根据《吉首大学学生手册》中《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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