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5年07月15日 12:34  点击:[]

各学院、直属单位、校部机关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科研工作,为学科建设服务,促进学术队伍的培养,培育和推进我校特色科研项目培育,鼓励本科、硕士研究生进行创新性学习,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决定组织2014年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项目申报对象限于各学院及校有关部门从事科学研究的讲师及以下职称人员和硕士及以下学历的青年教师(含同等其他系列职称人员)和全日制在籍学生(含研究生)。

2、申报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系列进行申报,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书不予报送。

3、已获得一次校级科研项目立项者不得再申报。有国家项目的讲师不能申报。

二、资助类型

1、校级研究项目:包括教师类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校情工作研究专项、招生就业工作研究专项、学生工作研究专项、工会工作专项、统战工作专项。

2、学生科学研究项目:包括研究生科研项目、本科生科研项目。

三、申报要求

1、校级研究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

2、立项数:校级研究项目75项,研究生科研项目50余项,本科生科研项目40余项。

其中招生就业工作研究专项(招生就业处组织申报),由招生就业处资助,立项数5项左右。详情咨询招生就业处。

其中学生工作研究专项(学工部组织申报),由学校学工部资助,立项数5项左右。详情请咨询学工部。

其中工会工作研究专项(校工会组织申报),由学校工会资助,立项数5项左右。详情请咨询校工会。

其中统战工作研究专项(统战部组织申报),由学校统战部资助,立项数5项左右。详情请咨询统战部。

3、教学改革课题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与程序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6月2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以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各单位务必对申报课题进行客观评价,认可学科归属,并保证督促按时结题。

所有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套印,一式两份,交单位审核盖章。

各单位请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稿发jsuskc@163.com(社科),jdxmglk@163.com(自科)。

五、联系方式

项目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科(政务中心209)杨帆

科技处项目管理科(政务中心205)田启建

联系电话:0743-8560776(社科)0743-8563758(自科)

附件1:吉首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申请表(教师用表)

附件2:吉首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申请表(学生用表)

附件3: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4:吉首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结题申请表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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