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暖冬行动”活动的通知

2017年12月08日 16:54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温暖过冬,根据“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工作理念,决定组织开展“暖冬行动”,具体方案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8日

附件: 方案

吉首大学学工部“暖冬行动”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温暖过冬,根据“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工作理念,决定组织开展“暖冬行动”,实施生活费补助、生活物资资助两项精准资助项目,切实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送给学生,有效缓解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压力。

一、生活费补助

资助对象: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用途:添置冬衣、冬被及寒假返家车费等生活补助资助金额:500元/人,资助名额468人,总金额23.4万元工作办法:资助中心及张家界校区学工办预算指标,学院根据学生现实需求自主推荐造表报账发放(张家界校区学院从校区学工办报账)。

二、生活物资资助

资助对象: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物资:棉衣资助金额:300元/人,资助名额100人,总金额3万元工作办法:资助中心预算指标,学院根据学生现实需求自主推荐,按学校采购中心项目集中采购发放。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并征得资助对象的同意。

2、采用纸质方式进行资助对象名单公示(公示期3天),切勿公示学生身份证、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3、12月11日下班前,各院资助专干上报生活物资资助对象信息:名单(含性别)、衣服尺码、款式、颜色等信息给陈敏灵老师。

附件:分配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8日

上一条: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的活动通知 下一条:我校举行2017-2018年“香港精进助学金”证书颁授仪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