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通知

2016年05月31日 15:34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吉大党办发[2016]9号工作布署,现就各学院在“三个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中有关工作作如下布置:

一、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1.整治本专科学生(含预科学生)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国家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2.着力整治拨付管理不规范,奖助学金发放不及时问题

3.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套取国家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成员要求为辅导员、班主任、各班班长。

2.各学院根据上述整治内容全面自查,重点查处和纠正在国家奖助学金分配、支付、管理和使用方面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师生等方面。

3.各学院要进行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务必使每个师生知晓并支持。

二、上报材料

1.自查自纠报告

2.填写《吉首大学“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情况表》

三、上报时间

2016年5月31日下午4点前

四、投诉及反馈

学工部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0743-8563927,0744-8202234和举报邮箱:867741600@qq.com。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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