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工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2019年06月06日 10:44  点击:[]

吉首大学学工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生工作

年度考核的通知

为全面评估我校各学院学生工作质量,充分调动各学院开展学生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切实推动各学院学生工作整体水平提升,根据学校党委总体安排,拟对我校各二级学院进行学生工作年度考核评比,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时间

考核对象:全校各二级学院

考核时间:2019年6月17日

二、考核原则与方法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职能部门查阅日常工作记录与随机抽取学生调查相组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三、组织机构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学生工作考核工作,具体事务由吉首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负责。

四、考核内容与办法

1、内容

见附表

2、考核程序

(1)学工部各职能科室根据工作记录,就一年来各学院落实工作任务情况逐项打分(占总分50%);

(2)学工部派出工作组,到各学院随机抽取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学院的各项工作实际落实情况(占总分30%);

(3)辅导员考核单独进行(占总分20%),以全院辅导员考核平均分*0.2计入总分;

(4)评审结果汇总上报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

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

(1)学院学生中出现如罢课、集体上访、集体起哄等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稳定事件的;

(2)学院学生有宣传、加入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反动帮会道门等的;

(3)因主观原因造成学生在校期间严重伤亡事故的;

(4)在专项检查及各种评优评先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现象经纪委查实并作出处理的。

4、各学院在一年的学生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能列入加分项的,由各学院另附文字事实材料,报学工部审核。

五、评优指标

本次学生工作考核评选七个年度优秀单位,其中,吉首校区五个,张家界校区两个,学校对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工作要求

1、本次工作考核分由学工部各职能科室根据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各学院如有异议,可直接咨询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

2、各学院提交的加分材料应为学工部职能范围内获奖情况、特色工作情况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

3、本次学生工作考核主要以学工部各科室日常工作记录、各学院学生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学生问卷调查结果为计分依据。

学生工作部

2019年6月6日

附:吉首大学学生工作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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